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2025年02月政府采购意向 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基地伙食(食材采购) | 服务周期:一年 需求:本项目主要为文体中心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负责为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日三餐的食材供应。 服务内容及要求: 1.由于食材主要是供中心的运动员食用,投标单位所报产品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其中豆制品及点心类和肉禽蛋类的品牌必须为品牌肉禽蛋类和品牌豆制品及点心类。报价的明细中每项报价必须包含单价、总价、品牌、规格和产地。每个大类的品牌需基本一致。 2.服务单位所配送的干货等食物必须标有明确的生产厂商、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和食物重量等标识、不得配送“三无”食物及临近保质期的食物。 3.肉类食品必须保证新鲜,每一批食材皆须通过权威机构的非含兴奋剂检测,无变质。 4.冷鲜类食品必须保证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时是处在冰冻状态,每一批食材皆须通过权威机构的非含兴奋剂检测,无变质。 5.包装要求: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每件包装必须按《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贴标签,并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及地址和采收日期。 6.由于食材供运动员食用,投标单位提供的猪、牛、羊肉类需通过指定的反兴奋剂检测(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并提供检测报告。 7.服务人应承诺在报价和供货时,提供肉类供货商的供货证明材料。 | 4482000.00 | 2025-02 |
上海市残疾人文化体育促进中心(上海特奥竞赛训练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