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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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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4年-2026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4年-2026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17:4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4年-2026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2025-DLGK-C0005-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4年-2026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88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88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期限(年)

1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2024年-2026年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本项目拟选定一家服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以保障市局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车辆调度、驾驶服务、车辆维护保养、食品加工、用餐服务、其他服务等。投标人遵守采购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按照采购人的工作要求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工作。

880

2









6.合同履行期限: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

(4)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若为投标截止当月成立的投标人,无法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视为满足该条件);

(5)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说明)函(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无效投标。(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