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喀什技师学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西泓美景12幢207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WSH(JZXCS)2025-01号
项目名称:喀什技师学院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项一:1号3号食堂大宗食材供应;
标项二:2号6号食堂大宗食材供应;
标项三:5号食堂大宗食材供应;
供应商需同时供应以下食材:大米、面粉、清油;牛肉、羊肉、猪肉、鸡肉、鱼肉等肉类;蔬菜、水果;调料、调味品、鸡蛋、乳制品、豆制品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为生产商的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若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自身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提供上游生产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或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本单位的个人明细表);(5)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注:①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6)提供近三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提供开启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7)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8)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服务-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将拒绝其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西泓美景12幢207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喀什技师学院19号楼1楼后勤处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喀什市喀什技师学院19号楼1楼后勤处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携带公告中所要求的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喀什市西泓美景12幢2074室领取磋商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获取。磋商文件售价:200元\标项,磋商文件无论任何原因,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技师学院
地址: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北二路
联系方式:王老师 18160450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栋07号(709室-712室)
联系方式:麦热丹﹒麦麦提 19399479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热丹﹒麦麦提
电 话: 1939947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