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低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外包服务 | 47万元/2年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项目属于服务外包项目,无资金来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备案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7日。
(五)投标地点: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沙坨社区乌江港湾B栋2层)
(六)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7日北京时间09: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北京时间10: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在投标文件外另行准备一份):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的不需此项);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向老师
电 话:023-78818130
地 址: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文庙街50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彭水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78493000
地 址: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汉葭街道乌江港湾B栋二楼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