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 2500048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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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电脑、电子实训台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 ||
标的编号 | 2500048C001 | ||
标的名称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电脑、电子实训台等报废固定资产转让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类型 | 挂牌披露 |
项目名称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电脑、电子实训台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 项目编号 | 2500048C |
委托方 | 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 | 委托方联系方式 | 13392993890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5年01月27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5年02月14日 |
批准机构 | 珠海市教育局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委托方所属地 | 市属 | 项目(标的意向) | 转让 |
项目概况 | 该批报废资产主要购置于2001至2014年间,账面原值合计为319.8万元,,主要为电脑、电子实训台、厨房用具、办公设备等,设备均已无法正常使用,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坏和缺少部件,现分别存放于我校的两个校区内,具体明细见附件标的清单,本次交易按资产实物现状交易。市场评估残值为50649元(详见评估报告),本项目以50649元为底价,竞价保证金5000元,最终转让价即为中标价,签订合同后,5天内把金额支付给委托方指定的账号,支付完成后3天内完成资产移交手续,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提取并清理场地,逾期不办理的,甲方有权单方处理该批次固定资产。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 是 |
保证金缴纳类型 | 按标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委托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请竞买人谨慎竞价。 4、意向竞买人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查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查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品质、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6、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电脑、电子实训台等报废固定资产转让合同》完毕。中标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中标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安全拆卸、安全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 9、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2024年电脑、电子实训台等报废固定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11、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以中标人竞价前对标的物的了解、实地察看为移交依据,委托方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无瑕疵。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标的物所存在的任何风险由中标人自行判断和承担。中标人不得以因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资产。 12、现场查勘时间为2025年 2月7 日至2月 7日下午2:30至17:00。地点为:香华校区(香洲区香华路51号), 联系电话:18128126106 ,联系人:徐老师;心华校区(香洲区心华路268号),联系电话:18128126083,联系人:唐老师;参与现场查勘的企业或自然人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现场签名确认。①自然人参与的: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的:提供有效经营许可证或组织机构证或单位法人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参与的需提供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与委托方办理有关交接手续,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提取完毕,逾期办理的作中标人弃标处理,委托方有权对该标的另行处置。 14、中标人竞价保证金待标的提取完毕后退回。 15、该批物资为非税收入,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等发票。 16、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6-8593603 。 | |||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 |||
无 | |||
交易信息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 报名地点 | 网络终端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09时00分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 |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 网络终端 |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5年02月14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
项目交易地点 | 网络终端 |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09时00分 | 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交易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5年1月27日9时至2025年2月17日10时30分;限时报价期:2025年2月17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期180秒。 | ||
现场查勘时间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嘉仪、杨铠榕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56-7260607、7260951 |
交易机构传真 | 0756-7260572 | ||
竞买须知 | |||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中心: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 |||
备注 | |||
本项目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未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