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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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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P-F005)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HP-F00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7日

一、项目编号:ML2025-HP-F00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快客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街增产道129号 911201057773412342 022-86293987 129.977556 98.0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快客利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29.977556 98.00
2 北京食季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9.99528 57.00
3 天津市华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9.99611 5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干警食堂餐饮服务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食堂餐饮服务 1.负责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成本核算、餐具用具和设备的清洗、消毒工作。 2.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 3.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 4.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严格按照国家及天津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常红,史铭生
采购人代表:马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7398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6号
联系方式:022-23396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271550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ML2025-HP-F005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餐饮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F005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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