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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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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NK-F009)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NK-F009)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06日

一、项目编号:ML2025-NK-F00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宏源博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铁东路街张兴庄大道77号 911201050759266178 022-86331501 225 94.18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宏源博商贸有限公司 225 94.18
2 天津穗农食用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225 92.0
3 天津鹏路翔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5 88.38
4 天津洪芹顺洁蔬菜贸易有限公司 225 80.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1.售后服务:对于不满意的食材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食材及时退回。 2.保险:建议在合同签订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因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出现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3.其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服务期限内供货结算价款达到合同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后,供货总金额未达到合同金额的,采购人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1.供货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标准。2.食材采购及配送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材配送的卫生与安全。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健,程杨
采购人代表:贺建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500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费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折扣:110.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88号
联系方式:022-273326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联系方式: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继芃
电 话:022-271550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ML2025-NK-F009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F009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其他附件文件:ML2025-NK-F009结果公示.pdf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6日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