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餐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遵教<委>发〔2024〕9号)和县人民政府121次常务会议精神,拟采用邀标方式购买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一、项目名称:
购买余庆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劳务服务。
二、项目内容:
(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场地、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留样及配餐等劳务管理;
(二)负责食堂工人的培训;
(三)负责食堂工人工作衣帽、鞋、手套的购买和配备;
(四)负责与食堂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据实结算食堂工人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社保)。
三、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为具有劳务服务资质的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证明材料的承诺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邀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四、服务期限:
2025年2月18日至2028年1月31日。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以中标结果为准按月支付。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14日上午9点开标。
(二)开标地点:余庆县教体局5楼会议室。
(三)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和资质审查以报名时领取的邀标资料为准。
七、服务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体局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劳务公司索赔相关损失。1.对服务不到位,师生反映到学校查证属实的问题或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存在问题,经县教体局书面限时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2.因食堂工人原因造成学校开餐不按时每年2次以上的或食堂工人不按要求规范操作屡教不改的又不更换工人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县教体局索赔相关损失。1.县教体局未按时足额向劳务公司支付费用,导致学校食堂无法正常开餐,责任不在劳务公司。2.劳务公司无重大过错。未出现上述(一)情况,县教体局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包含但不限于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
(四)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因维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八、公告时间:
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2日。
九、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17:00前。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414办公室。
(三)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984278498)
余庆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