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驻京工作总队购买食堂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与体育南大街交口东北角,开元大楼22楼2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ZBSJZ2025-035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驻京工作总队购买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省公安厅驻京工作总队购买食堂服务,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7日 至 2025年0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与体育南大街交口东北角,开元大楼22楼2201室)
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2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路与体育南大街交口东北角,开元大楼22楼2201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一套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具体格式,见附件1);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具体格式,见附件2);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时)。
2.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驻京工作总队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华英园9号院5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张超 0311-66991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联系方式:王淑荣 0311-8595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淑荣
电 话: 0311-8595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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