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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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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的更正及延期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G202500007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技术部分3、拟投入的服务资源(一)评分内容,场地要求修改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有权使用的场地:
(1)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得50分;
(2)4500平方米≤场地面积<5000平方米,得40分;
(3)4000平方米≤场地面积<4500平方米,得30分;
(4)3500平方米≤场地面积<4000平方米,得20分;
(5)3000平方米≤场地面积<3500平方米,得10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多个仓库不可累计加分,以面积最大的计算;同一地址的或宗地号相同的视为一个仓库。
(二)评分依据新增:(3)如为有权使用的,需额外提供股东或其他个人或单位盖章或签名的授权文件或承诺函或其他可以证明有使用权限的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若为股东需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中查询“商事登记簿”相关商事登记信息的股东出资比例截图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其他个人,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若为其他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二、技术部分5、基地建设情况(一)评分内容第2点修改为:在满足以上第1项的基础上,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面积进行评审:
占地面积≥5000亩,得60分;
4000亩≤占地面积<5000亩,得40分;
3000亩≤占地面积<4000亩,得20分;
2000亩≤占地面积<3000亩,得10分;
1000亩≤占地面积<2000亩,得5分;
其他情况不得分。提供多个种植基地的,不累计计分,以面积最大的计算;同一地址的或宗地号相同的视为一个种植基地。
三、技术部分6、质量保障措施(一)评分内容第1点修改为: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的或有权使用的检测室,检测室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且检测能力范围同时包含:“农林、水、畜、渔、食品检验”,得60分;
(二)评分依据 1、检测能力修改为:投标人提供①自有检测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如为有使用权或合作的检测机构,提供CMA资质认定证书持有人盖章的授权使用文件或承诺函或其他可以证明涵盖本项目一年服务期的驻点合作合同;②有效期涵盖本项目一年服务期的检测室CMA资质认定证书;③检测室现场三个角度的照片。
四、删除评分准则中关于“投标人集团母公司”的相关要求及表述.
五、项目报名截止时间由2025年2月10日13:30延期至2025年2月14日08:30;
开标时间由2025年2月10日14:30延期至2025年2月14日09:30。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浪宁路梦诗工业厂区A栋
联系方式:075521050157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7楼
联系方式:0755-86580001、0755-86580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2359656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
2025年02月10日

下载
澄清公告.pdf
[SZCG2025000076-A]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docx
[SZCG2025000076-A]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pdf
[SZCG2025000076-A]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SZ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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