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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财政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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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招标详情

邮财购〔2025〕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各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现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

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各预算单位要充分学习认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开展工作。各乡镇(园区),各部门预算单位要积极做好信息填报和采购落实工作。

二、认真填报采购相关信息

各预算单位应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平台”(https://cg.fupin832.com)填报单位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信息,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可不填报预留比例,但应在填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无食堂”。有食堂的预算单位应按照省财政厅预留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年度食堂采购总金额的10%的有关要求填报。

预留份额填报时间为2025年3月1日—31日,请各主管预算单位务必在3月31日前通过采购人管理系统将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填报信息进行确认汇总提交至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再审核确认。

三、2025年采购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工作要求

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上年度食堂采购总额3%的预留比例,通过“鲜丰汇”消费帮促采购平台采购省内重点乡村振兴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鲜丰汇”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

四、其他

在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反映:0514-84616751。

附件: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5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

高邮市财政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