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关制度》(郑教食安办〔202433号)文件精神,按照巩义市教育局关于《巩义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定餐饮公司相关流程》要求,现结合我园实际,制定公开选定食堂劳务项目流程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巩义市回郭镇第一幼儿园食堂劳务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约118000元(每生每月43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
4.服务地点:巩义市回郭镇第一幼儿园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学年一签
6.服务内容:巩义市回郭镇第一幼儿园食堂劳务,就餐人数约260人
7.最高限价:约118000元(每生每月43元的标准支付劳务费)
二、资格与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资料:
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时响应单位须携带原件。三、提交材料
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注:以上资料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四、评审材料的获取
1.时间:2025年2月9日至2025年2月11日
2.地点:巩义市回郭镇第一幼儿园3.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五、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2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巩义市回郭镇第一幼儿园。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公告发布
本公告于2025年02月9日至2025年02月11日在校外公示栏及幼儿园公众号发布,公告期为3日历天,诚邀符合要求的餐饮公司参与。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1350383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