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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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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0]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032501240001 项目名称 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3207032501240001001001 标段名称 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2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2月17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区数备〔2024〕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参加本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大路口社区大沙湾游乐园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400,地上2层,建筑面积约2400,改造后约32间客房,配套餐厅、大堂吧、会议室等。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外装修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12067581.97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连岛天际酒店大沙湾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包含原装修拆除、结构改造、加固、室内装饰装修、室内给排水系统改造、空调采购安装、新风设备采购安装、网络综合布线、网络设备采购、门禁及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音视频设备采购安装、配电箱及电线电缆采购安装、防排烟设备采购及安装、火灾报警系统采购及安装、消防水系统设备采购安装、热水锅炉采购应装、生活水泵及水箱采购安装、厨房设备采购安装、电梯采购及安装、外墙装饰、外立面灯光、室外拦杆、雨机、铝合金门窗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类似业绩要求:2022年01月0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的(不包含住宅、商住楼、工业厂房等)。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4)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招标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需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08月-2025年0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借牌挂靠、围标串标的违法行为或在评标环节发现有投标文件雷同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

4.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费用:0元。

4.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评标入围方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抽签随机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包含G1、G2去除的数量),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投标报价(88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苏建招办[2017]7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基准价不重新确定。

(二)施工组织设计(10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2-5页);1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2-4页);1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的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5-10页);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6-12页);1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15-28页);2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6-15页);1分

说明:(1)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业绩(2分)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改造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的(不包含住宅、商住楼、工业厂房等),有1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诚信库或投标文件中;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业绩价款以施工合同签约金额或中标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与资审业绩不重复计分。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万元(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街道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062950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8-81163378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暗标内容除外)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国泰新点

黄桂松

051885861319、4009980000

朱家旺

张海南

江苏CA 总部(南京)

孙丽丽

18005133017

江苏翔晟

徐小波

13585204543

杭云飞

13851527446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孙丽丽 18005133017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电话

18005133017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证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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