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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总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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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总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龙门县总医院拟开展后勤物业服务采购工作。为进一步了解该项目市场价格、完善采购需求,现进行该项目前期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调研。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龙门县总医院后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二)采购单位概况

龙门县总医院位于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672号,总用地面积:112.3亩,总建筑面积:97150平方米,其中:龙门县人民医院占地面积48.7亩,设置床位500张,建筑面积6050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17500平方米),门诊楼5层,医技楼3层,住院楼10层,行政楼3层;龙门县人民医院传染大楼占地5.6亩,设置床位50张,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共3层;龙门县中医医院占地40亩,设置床位250张,建筑面积2330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4550平方米),门诊楼5层,住院楼8层;龙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占地18亩,建筑面积9250平方米(含地下停车场1750平方米),地面共5层。

(三)服务期限

24个月(合同约定起止日期)。


二、服务内容

(一)保洁服务

承担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服务的机构应根据WS/T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或最新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清洁质量管理体系,在环境清洁服务合同中充分体现环境清洁对医院感染防控的重要性。基于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特点和环境污染的风险等级,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文件、程序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开展清洁与消毒质量审核,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至甲方。应对所有环境清洁服务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医院感染预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1.负责医院室内、室外清洁卫生(包括天花、顶棚、顶房平台、内墙、玻璃、高处灯具、通风口、地面、室内家具、楼梯、走廊、通道、窗户、门、桌、椅、床、柜、宣传栏、洗手间、电梯间、公共通道、消火栓等),和医院院落、道路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收集和运送,不包括外墙清洗和虫害控制。

2.室内PVC地面/橡胶地板的养护:定期抛光、喷磨、刷洗、补蜡、全面/起打蜡。

3.公共区域的PVC地面/橡胶地板、花岗岩地板的养护:定期进行抛光、喷磨、刷洗、补蜡、全面起/打蜡。

4.医疗/生活垃圾的清运。

5.终末消毒。

6.拆装窗帘和隔帘。

7.按照医院院感指引进行全院区域的环境、物表消杀等工作。

8.按照医院要求做好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配套环境保洁服务工作。

9.负责手术室区域的环境保洁及按照科室要求完成好相关运送工作。

10.负责医院所有园林绿管理维护,按二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二)设施运行与维护服务

1.变配电系统:中标单位负责安排专人在配电房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熟悉高低压系统及电力监控操作规程,确保设备供电正常;按规定抄记运行数据,立刻向医院反馈故障信息;协助有资质的外包单位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变压器、高压配电系统、低压配电系统、应急发电机、电缆维护等;

2.照明动力系统

操作人员熟悉各系统各楼层操作规程,每月一次以上巡检各照明动力电源系统,电源线路系统;进行灯具、插座、开关的维护,确保医院照明正常。

3.弱电系统:协助医院相关部门对院内电话机、线路等进行维修和养护;协助“省、市有线电视公司”管理有线电视设备和线路网的维修;协助无线电话网络覆盖公司管理网络设备及维护。

4.供水系统:协助做好二次水池的清洗工作。做好控制电箱、水泵、进水阀门、管道网的维修和养护工作(包括生活水泵、楼宇供水管道滤芯、管道阀门、饮水机等)。

5.给排水系统:操作人员熟悉各系统操作规程;按规范、制度要求做好生活水泵、杂质水泵、消防水泵的操作以及维修和养护工作。水泵外表无污积、无生锈、无漏水。运行噪音在合格标准范围内。保证水泵正常运转,保障24小时供水;按规定记录运行数据;保障排水管道通畅无渗漏。

6.电梯:负责医院垂直电梯和手扶梯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证电梯正常运行;协助、监督专业维保单位驻场技术人员按医院要求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7.负责各科室、病房内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微波炉、电热水器、冰箱、直饮水机等电器,医疗设备除外)的维修工作,抄水电表、小型物件安装等;

8.楼宇智能化系统:负责消防、安防、楼宇智能化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基本维修工作。

9.土木、金土、泥水、家私、门、窗等(木类、金属类):做好家私、门、窗的维修和养护工作。翻新部分木类、金属类、家具等。

10.食堂设备、设施:确保食堂的水电、中央空调的供应,每周检测用电安全,负责食堂的设备、设施维护。

11.制定巡检制度,按医院要求对医院设备设施定期进行巡检,做好预防性保养、维修工作。

12.对外包的工程及维修项目进行协助及监督。

13.设施运行与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及内容。

(三)辅助输送服务

1. 医疗辅助运送服务内容:

(1)病人、无菌物品、标本、药品、设备、单据、医疗用品、办公用品、文件、冰袋、化验单、报纸等物品的运送。

(2)负责住院部患者费用记账,协助带领住院患者做各项检查,并及时将报告结果送至科室。
(3)收取各护理单元及各住院病区的标本送到检验科交接。
(4)每天两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来检验科收集报告单并分发到各病区,紧急化验项目即时等候报告结果并送至科室。
(5)从输液仓库配送大输液到各科室,不包括输液上架。
(6)院内取送血袋。
(7)物资仓库驻守分发物资到各科室(人数视情况机动调整)。
(8)协助科室为病人转床、转科。
(9)协助甲方义诊活动设备及桌椅、诊疗设备搬运服务。
(10)送病人院内检查。
(11)收送会诊单。
(12)搬运科室报废物品。
(13)设备借用、搬运。
(14)领取化验和检查结果。
(15)协助科室运送报废物品。
(16)协助甲方完成其他临时性配送服务工作。
(17)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配套运送服务工作。
(18)医疗辅助运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19)医疗辅助运送服务不包括甲方施工单位的材料运送、供货商(含货运公司)的物品卸车服务,应由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自行运送到相应科室或指定地点。
(20)不包括设备运用与维护部门、消防管理部门、甲方设施设备外包维保单位、餐饮部门等向甲方申请所需材料的领用与运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附件5)。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四、供应商需提交资料清单
(一)报价表(附件1-4)。
(二)供应商承诺函(附件5)。
(三)营业执照、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 服务能力介绍资料(全国范围内用户情况)。

五、资料提交信息及其他要求
(一)提交一份盖章密封完整的正本书面文件至“龙门县总医院中医楼住院部(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672号)”,采用邮寄或者当面递交方式在报价时间内密封后递交(文件封面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后期留意电话,演示论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料提交有效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7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逾期无效。
(三)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2-7793206。

龙门县总医院
2025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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