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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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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向阳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13日 14:22
评审专家名单 王丽彬(采购人代表)、孙宏宇、刘晓琳、高永峰、鲁宏申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0454-822767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先生0454-8830407
代理机构名称 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新府胡同1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丽丽0454-8227678
附件:
附件1 税务局主副食品采购招标文件最终版本(1).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JLZC202501(招标文件编号:JLZC20250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佳木斯鑫澜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风区建国街道造纸社区集贸市场内C区13-14-15号门市

包组或产品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折扣率(%):8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佳木斯鑫澜商贸有限公司 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 肉类、米面粮油、蛋类、奶类、水产类、蔬菜类、调味品类、副食类和水果类等食材,根据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乙方保证正规的进货渠道。所供主副食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及“三无”商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国家食品标准等法规要求。要求绿色无公害,并保证食材质量,供应商负责将食材按照规定时间、地点交付采购人。 自中标后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项目服务期限3年,采用1+1+1形式(合同到期后,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符合相关标准以及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如有新的标准或地方政府出具的考核方案,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丽彬(采购人代表)、孙宏宇、刘晓琳、高永峰、鲁宏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折扣乘以本项目年预算金额乘以三年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分段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即各中标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和为采购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万元)按1.5%费率收取;100~500万元人民币(含 500万元)按1.1%费率收取;500~1000万元人民币(含 1000万元)按0.8%费率收取;1000~5000万元人民币(含 5000万元)按0.5%费率收取;(3)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6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排序排名公布如下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佳木斯鑫澜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0.6

15

95.6

1

1

佳木斯禾禾香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43

14.83

57.83

2

2

佳木斯市向阳区福诚佰家食品超市

通过

通过

15.8

13.86

29.66

3

3

佳木斯市前进区佰家生活超市和平店

通过

通过

12.3

14.17

26.47

佳木斯市旭鸿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8.8

14.66

23.4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杏林路407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54-8830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佳木斯市佳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新府苑小区新府胡同1号门市

联系方式:吴丽丽0454-8227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丽丽

电 话: 0454-8227678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