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绍兴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2月调味等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调味、干货、禽蛋类、饮料及乳制品类、水果、冷冻类及其他副食品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5900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年08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食堂调味、干货、禽蛋类、饮料及乳制品类、水果、冷冻类及其他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目录:A07060206调味品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满足住院患者及家属、医院职工调味品、干货、禽蛋类、饮料及乳制品类、水果及其他副食品的供应。所有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招标方要求,调味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干货产品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禽蛋质量及其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相关的有效证件,不得配送超过距保质期1/3日期的涉餐食品;饮品类、乳制品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乳制品类必须是由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不得配送超过距保质期1/3日期的涉餐食品;水果应具有该水果可食用时应有的特性,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标准,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危害状及机械损伤;冷冻类产品必须要有监督部门提供的检测报告,要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净重等,不得配送超过距保质期1/3日期的涉餐食品;其他副食品,根据食堂工作需要采购,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质量标准。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详见标书;详见标书; 详见标书; 详见标书。 |
联系人 | 王玲 |
联系电话 | 0575-88216409 |
备注 | 590万/2年 |
绍兴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02月14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