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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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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4 15:24:09

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受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或“甲方”)委托,就“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对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遴选,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遴选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

2.项目编号:THUYSFWZX-SCZB-202501

3.采购内容:各分包类产品详细需求明细参考列表及各包配送时间详见遴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章节

包号

包名称

中选/备选

供应商数量

采购需求

1

大米类

正四备一

主要是产于东北的粳米:圆粒米,长粒香等。

2

面粉类

正二备一

包括但不限于:小麦特制一等粉(富强粉),特制二等粉,标准粉,普通粉。以及餐品专属用途的雪花粉、饺子粉等。

3

非转基因食用油类

正四备二

非转基因大豆油为主,搭配其他非转基因食用油等。

4

猪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猪五花肉,臀尖,二号、四号肉,比例肉馅等。

5

禽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鸡、鸭胸肉,排腿,边腿等。

6

牛羊肉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冷冻及鲜肉:牛碎肉,牛肉馅,羊肉馅,羊肉片,鲜牛肉、羊腿肉等。

7

鸡蛋类

正二备一

白筐装鸡蛋为主,净重45斤(另含洁净免洗鸡蛋、蛋液等产品供应)。

8

大宗蔬果类

正四备二

包括但不限于大宗:根茎类,茎叶类,茄果类蔬菜和水果以及特菜、净菜等。

(1)范围包括:具体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遴选文件中采购需求有关商务、技术等相应规定;

(2)遴选项目性质:货物及服务;

(3)入围有效期:二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协议内容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学校对供应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办法以学校通知为准),考核通过合同继续履行,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校内地点。

(5)供货时间: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入围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将采购人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对采购人因重大活动或特殊事项紧急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2小时内送达相应货物。如遇不可抗力情况而不能按食材配送要求执行的,须立即通知采购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结算周期:月度结算,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转下月进行结算,如遇法定假日、学校寒暑假或特殊情况,结算工作以甲方通知为准,且甲方无须承担因此导致的账期利息及其它经济责任。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甲方要求的发票。


二、遴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2.遴选响应人所供应的产品/服务须在其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需具备参与项目对应的营业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正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产品生产企业要有合格的生产加工环境及配套的生产和检测设备,经销商性质的供应商应有独立的、满足储存条件的仓库及配送能力;

7.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销售预包装食品企业可提供备案文件,仅销售初级农产品无需提供)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8.遴选响应人必须提供遴选日前6个月内主送产品的第三方有效检测报告;

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无记录的;

10.遴选响应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主送产品代理生产企业相关资质文件和授权书盖章复印件(或2年以上长期供采合作合同),清真食品产品供应的遴选响应人,提供清真认证资质;

11.遴选响应人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遴选;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遴选;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遴选;

1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遴选文件获取

1.本项目遴选文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遴选文件文档,请意向供应商按照指定时间进行购买。

2.领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电子版,清晰含公章):

2.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无须提供,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有公司名称、公司对公账户、公司税号、发票及相关资料邮寄地址、对公联系电话等公司开票信息以及接收人信息等的公司盖章信息文件。


四、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4日~2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五、遴选项目相关费用

遴选文件售价:500元/包(电子版、售后不退)。

遴选代理服务费:按照500元/包收取(企业报名时交纳,未中选不退)。

遴选文件领取联系人:010-62667060转6001/6002/6008孙楷炎、张子娟、张熙爽、孙飞


六、遴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遴选响应人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7日9:00~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遴选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遴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金泰富地大厦5层510

邮 编:100085

传 真:010-62667060转6000

电 子 邮 箱:lczx666@gxlhcg.com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每家遴选响应单位选报最多不超过3个包进行响应。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遴选文件。

3.采购人将根据本遴选项目中各包入围供应商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供货合同》。正选供应商在不能正常履约、不能全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或放弃中选资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优先选择相应包备选供应商合作。

4.采购人不对中选供应商的采购量、全部可供品种进行必然采购承诺, 最终采购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计算。供应商的报价视作充分考虑本条款之后的综合报价,采购人不因实际采购数量与遴选文件中所列预估采购数量存在偏差承担任何责任。

5.本项目遴选公告在北京高校联合采购网(http://www.gxlhcg.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清华大学后勤综合信息网(https://hq.tsinghua.edu.cn/)发布。

6.遴选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7111510182600136411


八、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代理机构:北京高联合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高校食品原材料联合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西路9号院29号楼金泰富地大厦5层510

邮 编:100089

传 真:010-62667060转6000

电 子 邮 箱:lczx666@gxlhcg.com

项目联系人:孙楷炎、张子娟、张熙爽、孙飞

联系方式:010-62667060转6001、6002、6008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

联系人及方式:邢老师 010-62795286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财政部政府采购链接地址如下: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502/t20250214_24166730.htm

附件:清华大学饮食服务中心食堂主要伙食原材料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购买遴选文件登记表.xlsx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