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食堂物资采购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1.标的种类:禽蛋类、肉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干货类、调味品类、米面粮油类、水果类、饮品糕点类、厨具餐具类、日用百货类等12大类。
2.2024年度业务量:月度14.4万元,年度172.2万元。
序号 | 种类 | 金额 | 备注 |
1 | 禽蛋类 | 33.5万元 | |
2 | 肉类 | 33.7万元 | |
3 | 水产类 | 9.5万元 | |
4 | 蔬菜类 | 21.7万元 | |
5 | 豆制品类 | 5.5万元 | |
6 | 干货类 | 5.6万元 | |
7 | 调味品类 | 9.5万元 | |
8 | 米面粮油类 | 28.7万元 | |
9 | 水果类 | 1.2万元 | |
10 | 饮品糕点类 | 7.4万元 | |
11 | 厨具餐具类 | 0.6万元 | |
12 | 日用百货类 | 4.9万元 |
3.2025年预计业务量:月度约15万元,年度约180万元。具体业务量以合同期限内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
4.交货时间地点:中标单位每日上午9时前将招标方食堂当天所需物资送至宿州海螺食堂,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招标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50万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单位具有从事大中型商超、食品批发配送等经历。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得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要求投标单位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车辆须采用车厢全封闭式,夏季具备冷藏保鲜功能的车辆。
四、报名、投标文件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7日-2月25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材料到宿州海螺总经办报名。
2.2025年2月26日-2月28日资质审查和反馈。经资质审查合格单位,请于2025年3月3日-3月7日,到宿州海螺财务处领取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2025年3月20日-3月24日上午10:00,宿州海螺财务处。
4.开评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收取及退还
1.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领招标文件,领取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宿州海螺缴纳标书费贰佰元整(¥200.00),标书费缴纳后不予退还。
2.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以投标单位名义和银行转账方式向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
3.未按规定缴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4.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食堂物资采购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另行缴纳。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以书面方式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投标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以任何方式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或放弃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单位中标后,自动放弃或拒绝合作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实地勘察洽谈
1.为准确了解招标方业务量及定价方式等,招标方组织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一次实地勘察洽谈,具体时间由招标人通知。
2.投标人必须参与现场勘察洽谈,并出具现场勘查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投标。现场勘察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州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13025532521522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曹村镇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宿州夹沟分理处
账号:12-126601040002309
联系人:唐银节(财务处) 毕桥生(总经办)
电话:0557-4382807 电话:18755791128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