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5242025000004
二、项目名称:长宁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四川圣泽天商贸有限公司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城墙街31号附5号 | 20,785,000.00元 |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百分比):90% | 93.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圣泽天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3130200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 详见附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5年春期至2025年秋期行课日止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杭一鸣、凌寿强、詹渝(采购人代表)、肖继刚(采购人代表)、朱穆君、侯远征、田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3.监督、投诉受理部门:长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4622067;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2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海路二段168号
联系方式:1379583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地址:长宁县竹都大道一段
联系方式:0831-463054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31-4630543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长宁县分中心
2025年02月17日
相关附件:
长宁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采购项目(N51152420250000042025010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圣泽天商贸有限公司).pdf
服务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