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名称 | 预计采购数量 | 单位 | 采购要求 |
1 | 蔬菜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批 | 当地种植为主,必须提供新鲜、外观、颜色、质感正常的,货物合格率应达95%,农药残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修捡过的半成品。植物源产品中、酰胺、二酰胺和三聚氰酸须符合国家标准。若不符合要求必须退货更换,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配送方负责。 |
2 | 鸡肉 | 按采购人实际需求提供 | 批 | 屠宰前的活畜(鸡)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检验合格,定点屠宰后检疫、检验合格;必须是当日宰杀、加工后,不经过冷冻处理的新鲜肉;根据学校的要求,免费对肉类清洗干净。 |
上表具体品类、数量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价格最终以澄江市的市场价格作为最终合同及结算依据基础。 |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84 天
报价方式: 百分比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王梅
座机电话: 0877-8866766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0 14:00:00
发布时间: 2025-02-17 17:26:39
采购编号: YNYXA0703120120251982980
采购单位: 澄江市第四中学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2-6条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诚信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
1.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采购的农副产品需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3号)的规定。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需提供)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有仓储(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经营场所证明)、运输(提供车辆发票或租赁协议或配送车辆行驶证)、配送能力(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
3.供应商在卫生监督部门无食品安全及卫生事故记录,如因本次成交食品质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需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承诺。
4. 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必须在澄江市内设立不小于100平方米面积的配送中心,完善配送设施、设备,实施集中配送服务,不得跨县区及以上配送;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配置农残检测设备,满足所送的蔬菜自检农残,并出具相关检测结果报告,出具的自检报告随当批次蔬菜交付甲方验收。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行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