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学生用餐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
公告日期:2025年2月18日 |
采购合同编号:耒财采计[2025]C003号-1 |
采购人(全称):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甲方) |
供应商(全称):耒阳市豪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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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项目名称: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学生用餐服务项目 |
2、采购计划编号:耒财采计[2025]C003号 |
3、项目内容: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学生用餐服务项目 |
4、是否分包:是 |
5、项目负责人: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 |
6、联系电话:15873409737 |
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10000000 |
大写: |
2、具体标的见附件。 |
3、合同定价方式: |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
4、付款方式: |
全额付款: |
预付款: |
分期付款: 详见合同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
三、合同履行 |
1、起始日期:2025年02月16日,完成日期:2026年02月15日。总日历天数:364天。 |
2、地点: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 |
3、方式: |
四、合同验收 |
验收主体: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 |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
验收标准:详见合同 |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本合同协议书 |
(3)中标通知书 |
(4)投标文件 |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
六、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2025-02-16生效。 |
七、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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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2月16日 |
合同订立地点:耒阳市港湘实验中学 |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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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公章) | 乙 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段黎云 | 法定代表人:谢洁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15886454128 | 电 话:18974777777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蔡子池街道梅桥居委会五梅路港湘一品F单元101房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耒阳市城北路支行 | | 帐 号:5937573534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