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院内食堂及东审判楼拆除处置
LNGZ2025-10
4.429296万元
2025-02-17 10:00:00
2025-02-28 17:00:00
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基本信息
标的详细信息
评估信息
转让方信息
监管信息
披露信息
附件资料
标的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院内食堂及东审判楼拆除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LNGZ2025-10
所在地区:山东省 枣庄市 山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4.429296
资产来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资产概况:
项目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院内食堂及东审判楼拆除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评估机构: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12-20
评估报告文号:山东兴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兴安评报字[2024]第 121号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企业名称: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经济类型:
所在地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
转让方联系电话:
披露方式: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5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8836876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意向受让方需明确物资真实现状;转让方强调,意向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资产交割后,因设备看护、拆除、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拆除、装卸、运输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8836876。本次处置标的不提供增值税发票,由财政部门开具非税票据。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兴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兴安评报字[2024]第 121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2、本次转让成交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施工,工期按转让方约定日期为准,建筑与设备拆除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环保要求规定开展施工,因施工和运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施工期限由委托方于意向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时双方进行明确约定。
3、施工标准和要求:拆除施工中,地基需与周边地面齐平,地面整理平整,具备交付标准。所有拆除项目范围之内的生活卫生及建筑垃圾均由意向受让方清运至符合标准的场所。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如出现违约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评估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