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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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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牛奶、鸡蛋、食用油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牛奶、鸡蛋、食用油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牛奶、鸡蛋、食用油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HTIN202502002)组织公开比选,在四川招采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项目编号:GXHTJN202502002

二、项目名称:成铁检察机关食堂物资(牛奶、鸡蛋、食用油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万元;

四、项目简介: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拟采购食堂物资(牛奶、鸡蛋、食用油类)一批,本项目为1个包。

五、申请人资格、资质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2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证明材料。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申请人代表证明材料。

六、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费用

6.1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9日09:00至2025年0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6.2 本项目比选文件有偿获取,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若需邮购,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gxht520@126.com,联系电话:028-87722659。(比选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6.3 获取比选文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可以提前填写《申请人报名登记表》(详见 附件1),在获取比选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七、递交比选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6日13: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5栋1201室。

九、本次公开比选在四川招采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街道人民中路二段51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8-6851821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信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666号4栋20层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8-87721070

电子邮件:gxht52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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