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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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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详情

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中信银行合肥分行本部食堂委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08-0255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2月18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投标人名称

岗位

单价(元/工作量/月)

管理费率(%)

第一中标候选人: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9500

1

行政主管

6450

服务主管

6450

厨师长

10000

厨师

7470

服务员

5900

收银员

4900

面点师

6400

面点工

5400

切配工

5400

勤杂工

3700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江淮兴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9500

1

行政主管

6000

服务主管

6000

厨师长

10500

厨师

7000

服务员

5500

收银员

5000

面点师

6500

面点工

5500

切配工

5500

勤杂工

3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9500

12

行政主管

6300

服务主管

6300

厨师长

10400

厨师

7500

服务员

6000

收银员

5000

面点师

6500

面点工

5500

切配工

5400

勤杂工

3800

公示期:自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2月21日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cebpubservice.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

招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投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