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厨房油烟机清洗服务合同
甲方: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乙方:三明市三元区明旭家政服务部
甲乙双方就三明电信食堂厨房油烟机清洗服务等相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作业范围
下洋电信大楼本部食堂、电信列东食堂的厨房油烟机清洗服务。
第二条 服务要求:清洗区域内做到干净、光亮、无污迹和无灰尘及无损坏。
1.预约时间,在不影响甲方所辖区域正常工作秩序的情况下进行作业,完成对下洋电信大楼本部食堂、电信列东食堂的厨房油烟机清洗,做到干净、光亮、无污迹。
2.清洗过程中如有发现水、电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故障问题应及时报告。
3.作业期间,乙方要服从甲方指挥,全面负责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若因此而发生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如因操作失误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按规赔偿。
4.清洗服务费用按次结算,原则上每季度清洗一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
第四条 清洗费用及支付方式
费用按每次的实际清洗方式结算(一般清洗:3585元/次,清洗:7680元/次)。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乙方须提供费用清单),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