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TDL202500001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沙头街道办事处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评标信息/食品健康管理/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种植基地情况/检测仪器/投入本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内容变更如下:
评分 因素 | 更正前 | 更正后 |
评分准则 | 评分准则 | |
食品健康管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投标人送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等同等表述情况打分: 1)具有蔬菜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敌敌畏、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乐果、杀螟硫磷); 2)具有肉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莱克多巴胺、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沙丁胺醇、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 3)具有冻品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沙丁胺醇、磺胺二甲嘧啶、二氟沙星、林可霉素、莱克多巴胺、金霉素); 4)具有蛋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汞(以Hg计)、铅(以Pb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 5)具有水果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以Pb计)、敌敌畏、水胺硫磷、氧乐果、毒死蜱、乐果、杀螟硫磷、乙酰甲胺磷); 6)具有干货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高效氯氟氰菊酯、杀扑磷); 7)具有调味品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总砷(以As计)、铅(以Pb 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阿斯巴甜(又名:天门冬酰苯胺酸甲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三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100分,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两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50分;每提供一个品类任意一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30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品类不可重复得分。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且及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付款凭证;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 3. 提供检验检测机构CMA或CNAS资质认定检测范围清单关键页,如未完全包含要求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不得分。 4.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扫描件,原件核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投标人送检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等同等表述情况打分: 1)具有蔬菜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滴滴涕、苯线磷、甲胺磷、倍硫磷、地虫硫磷、敌敌畏等)≥13项; 2)具有肉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乐果、总汞(以Hg计)、莱克多巴胺、氟甲喹、苯醚甲环唑、甲拌磷等)≥13项; 3)具有禽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毒死蜱、啶虫脒、甲砜霉素、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丙溴磷等)≥13项; 4)具有水产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西泮、氧氟沙星、噁喹酸、氨苄西林、新霉素、苯唑西林等)≥13项; 5)具有冻品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金霉素、噁喹酸、氨苄西林、新霉素、苯唑西林、铬等)≥13项; 6)具有蛋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以Pb计)、六六六、氟虫腈、呋喃唑酮代谢物、苯醚甲环唑、毒死蜱等)≥13项; 7)具有水果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敌敌畏、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巴毒磷、倍硫磷、百菌清、保棉磷等)≥13项; 8)具有大米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铅(以Pb计)、茚草酮、抑草蓬、赭曲霉毒素A、丙草胺、稻丰散等)≥13项; 9)具有食用油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过氧化值、酸价、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α-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倍硫磷等)≥13项; 10)具有乳制品类检测报告,单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三聚氰胺、阿斯巴甜、商业无菌、蛋白质、阿力甜、安赛蜜等)≥13项;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检测报告(委托单位为投标人的),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三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10分,每提供一个品类连续两个月(每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5分;每提供一个品类任意一个月(需提供一份)的得3分。上述检测报告同一品类不可重复得分。 以上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2024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检测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满足要求的检测报告且及对应月份的检测费用发票、付款凭证和费用付款明细单; 2.提供检测报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上的查询截图且查询报告编号一致;若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 3.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扫描件,原件核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 (5)具有应急预案管理能力评价认证证书; (6)具有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能力管理评价认证证书; (7)具有企业现场管理评价认证证书; 以上以上全部证书得100分,少一项扣14.3分,扣完为止。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包括但不限于证书编号、证书状态、证书到期日期、组织名称、发证机构名称)并体现网址。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以下认证证书: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以上全部证书得100分,少一项扣35分,扣完为止。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包括但不限于证书编号、证书状态、证书到期日期、组织名称、发证机构名称)并体现网址。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种植基地情况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情况: 1、提供种植基地情况近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以上种植基地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或CNAS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①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铅、锌、砷、汞、镍、铜、铬、苯并(a)芘、滴滴涕总量、六六六总量,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②提供基地灌溉水检测报告,检测项目包含总铅(铅)、总镉(镉)、总汞、总砷(砷)、硫化物、氯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CODc)、五日生化需氧量、(BOD)、悬浮物,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③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以上满足三项得60分,满足两项得40分,一项得20分,没有则不得分。 2、在满足以上第1项的基础上,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面积进行评审(自有或租赁;多处地点不允许累计): ①面积≥1500亩的,得40分; ②1000亩≤面积<1500亩的,得20分; ③500≤面积<1000亩的,得5分;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证明以上第1项: 同时提供: 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或CNAS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或CNAS资质证书; ③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2、证明以上第2项: (1)若是自有基地的需提供自有种植基地产权证明。 (2)若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基地土地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租金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③承诺函(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承诺租赁期限将能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3、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情况: 1、提供种植基地情况近一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由具备CMA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以上种植基地相关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和CNAS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否则不得分): ①提供基地土壤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②提供基地灌溉水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③提供基地环境空气检测报告,结论为合格或同等表述; 以上满足三项得60分,满足两项得40分,一项得20分,没有则不得分。 2、在满足以上第1项的基础上,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种植基地面积进行评审(自有或租赁;多处地点允许累计,每处地点均需具备第1项要求的三项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地点不计入):①面积≥2000亩的,得40分;②1000亩≤面积<2000亩的,得20分; ③500≤面积<1000亩的,得5分;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证明以上第1项: 同时提供: ①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有CMA和CNAS标识,委托方或送检人需为投标人);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的CMA和CNAS资质证书; ③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或者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e云)(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 2、证明以上第2项: (1)若是自有基地的需提供自有种植基地产权证明。 (2)若是租赁的需同时提供: ①基地土地租赁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租期需涵盖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②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次租金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③承诺函(投标人出具,格式自拟,承诺租赁期限将能够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3、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
检测仪器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在此基础上,检测室具有自有或租赁仪器情况; 1.投标人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得10分; 2.投标人具有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得10分; 3.投标人具有重金属检测仪,得10分。 4.投标人具有吊白块检测仪,得10分; 5.投标人具有抗生素检测仪,得10分。 6.投标人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得10分。 7.投标人具有微生物检测仪,得10分。 8. 投标人具有克伦特罗检测仪,得10分。 9. 投标人具有孔雀石绿检测仪,得10分。 10. 投标人具有莱克多巴胺检测仪,得10分。 同一类仪器涵盖多项检测功能的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十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检测室需同时提供:(1)检测室实景照片;(2)检测室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和发票。 2.检测仪器需同时提供:(1)若为自有设备,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抬头需为投标人);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连续三个月的租金发票和付款凭证。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和成立时限以来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和付款凭证。(2)检测仪器照片。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检测室,在此基础上,检测室具有自有或租赁仪器情况; 1.投标人具有全自动农药残留检测仪,得 15 分; 2.投标人具有多功能食品综合分析仪,得 15 分; 3.投标人具有真菌霉素检测仪,得 15 分。 4.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分析仪,得15 分; 5.投标人具有稻谷精米检测仪,得 15 分。 6.投标人具有食品添加剂检测仪,得 15 分。 7.投标人具有微生物检测仪,得15分。 同一类仪器只计一次分,不重复计分。以上七项累计得分,最高得 100 分。 (二)评分依据: 1.检测室需同时提供:(1)检测室实景照片;(2)检测室建设合同(或租赁合同)和发票。 2.检测仪器需同时提供:(1)若为自有设备,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抬头需为投标人);若为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及连续三个月的租金发票和付款凭证。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情况说明和成立时限以来满足上述要求的发票和付款凭证。(2)检测仪器照片。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原件备查) |
投入本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 |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主开发(或通过授权或购买或租用)方式获得的以下系统软件:食品安全质量追溯类系统、食材供应链管理类系统、智慧仓储类系统(或仓库管理类系统)、食堂采配预定配送及订单配送类管理系统、全程配送质量控制类系统。每提供 1 个得20分,最高得 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自主开发系统要求同时提供: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扫描件和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https://www.ccopyright.com.cn/ 软 件公告截图,原件备查。 2、购买(或授权或租用)系统要求同时提供:系统的购买发票(授权文件或租用合同)和付款凭证、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相关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原件备查。不满足要求或未提 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一)评审标准: 投标人自主开发(或通过授权或购买或租用) 方式获得的以下系统软件:质量追溯类系统、物流管理类系统、进销存管理类系统 (或仓库管理类系统)。每提供 1 个得 35 分, 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自主开发系统要求同时提供: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扫描件和中国 版权保护中心https://www.ccopyright.com.cn/ 软 件公告截图,原件备查。 2、购买(或授权或租用)系统要求同时提供:系统的购买发票(授权文件或租用合同)和付款凭证、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相关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原件备查。不满足要求或未提 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3、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2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下载最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与上述内容冲突部分,以更正公告为准。
3.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60号
联系方式:0755-834008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联系方式:0755-82997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钟炜伟、王芳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997987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