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油脂及食品杂碎,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熟肉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0日 15:24 |
评审专家名单 | 简颂连、彭雪云、黄海玲、余卫华、欧阳小勇、陈嘉瑜(采购人代表)、林如楠(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89908807、13501530760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浣花路1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0-810788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020-87372866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MC-ZC-A-24-018(招标文件编号:MC-ZC-A-24-018)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白土镇铜鼓大道200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
折扣率(%):8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2025年度食材配送服务 | 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蔬菜、肉类(含生鲜、冻品、鱼类、熟食等)、粮油米面、调料、干货、水果及牛奶等 | 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之日的第二天 6:30 前(或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接到通知后 1 小时内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 合同期限为一年,即2025年3月1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止,合同签订后第1个月为试用期,如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 | 供应商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管理规范专业,团队统一工衣穿着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简颂连、彭雪云、黄海玲、余卫华、欧阳小勇、陈嘉瑜(采购人代表)、林如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标准下浮2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评审综合得分:93.7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浣花路111号
联系方式:020-81078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诚宏毅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289号采编楼1404室
联系方式:张工020-87372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3889908807、1350153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