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评审采购,欢迎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ZYZB-[2025]-0212

2、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980000.00元。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本次采购主要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职工食堂提供为期一年的副食品配送服务;主要有:果蔬类、水产类、食用油、豆制品、蛋类、畜肉、禽肉、干货调料类等副食品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2 服务期限:日配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3 服务要求:供应商保证配送服务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生产包装技术和质量经技术监督局检测达到行业标准。

5、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实施完毕。

6、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无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承诺书(供应商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评审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 2025年2月27日上午9:00分至18: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凡有意供应商,请到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611室报名,报名费300元/份。

四、评审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06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610会议室。

五、评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3月06日上午9:30。

2、评审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610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公告已同时在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税务局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九都路28号

联系人和电话:徐先生 0379-6523538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上阳路交叉口名门万象写字楼611室

联系人和电话:王先生 0379-63920778 13693793802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