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5年运营公司总部、运营二公司、通号维保公司食堂燃气灶及燃气锅炉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询价结果公示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5年运营公司总部、运营二公司、通号维保公司食堂燃气灶及燃气锅炉房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项目 | |||
采购人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电话 | 028-61633203 | |
开标地点 | 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7日 | |
公示期 | 2025年2月19日-2025年2月21日 | 响应最高限价 | 31.26 万元(含增值税),29.21 万元(不含增值税) | |
成交候选人及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响应报价 | 经评审的响应报价 | 综合评估得分 |
第一名 | 四川新中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43084.5元 | 229325.00元 | / |
第二名 | 四川成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75886.2元 | 260270.00元 | / |
第三名 | / | / | / | / |
其他响应人(除成交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响应人名称 | 否决询价申请条款(询价申请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询价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
四川正平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响应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具有在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已完工建筑消防工程施工项目或建筑消防设施维保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询价文件第二章 询价须知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根据 十、评审规则 2.响应人不满足询价文件带“*”条款其中之一的,其响应被否决。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一、评标结果异议应具备的“六要素” (一)资格:异议人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二)时限: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前提出。 (三)异议函内容: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代理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 (五)采取书面形式。 (六)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店西一路208号7号线中环停车场A412,合约法务部(不接收邮寄),联系电话:028-61638598。 不满足上述任意条件之一的,不予受理。 二、出具材料注意事项 (一)公司授权委托书 办理异议的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异议人的名称、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委托权限等基本信息,并加盖鲜章。 (二)异议函 提供“异议函”原件,并加盖鲜章,异议函中应当有明确的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证明材料。无明确的请求或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均不予受理。 递交纸质版时,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 三、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法律责任 异议人、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 |||
监督部门名称 | 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028-61638598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