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温州市优抚医院)(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温州市优抚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大米采购的中标公告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食堂大米采购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DFZB-2024120207

二、项目名称:食堂大米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4.8(元/公斤) 温州市润宏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泉塘村新桐路1513-1515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数量 单价 规格型号
1 食堂大米采购 食堂大米采购 详见报价文件 1 4.8(元/公斤) 详见报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瑶,徐燕芬,许慧伟,朱式文(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项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的70%收取(不超过2500元的,按25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学士前路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577-89870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国际大厦501-1西首

项目联系人:蒋贤德

项目联系方式:15258671700

质疑联系人:季智慧

质疑联系方式:15988760017

3、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56575113


附件信息:

报价文件.pdf

403.2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57.0K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