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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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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食堂蔬菜采购竞采公告(服务类)

招标详情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采购人) 委托 对酉阳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食堂蔬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限价): 150000 元)

包1

包合计: 15000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 - 职业中介服务 - 提供劳动力服务

需求描述:

为该校食堂提供蔬菜配送服务

¥150000

1(项)

¥15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5-02-20 09: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5-02-20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见采购文件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65 天

2、实施地点: 重庆市区 /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二)报价要求:

见采购文件

(三)付款方式:

见采购文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6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由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冉老师

联系手机:

13224986278

联系座机:

136-18202450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

联系人:

罗老师

联系座机:

138-96866889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

酉阳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食堂蔬菜采购

doc

酉阳县清泉乡中心小学校2025年食堂蔬菜采购

取消公告:

公告时间:2025-02-20 18:26

取消或废标原因

有效参与供应商数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