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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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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买卖合同(湛江)项目
发布于 2025-02-24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5年食堂食材买卖合同(湛江)项目
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在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主要从事中海油测井、射孔施工作业。目前常驻人员13人,现需要采购食材来满足生活需求。
项目单位: 天津分公司
项目类别: 物资类
项目分类: 其他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 资质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须有实体经营店铺,并且供货来源稳定、充足(须提供证明性材料,中华人名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长期租赁合同和经营场所场所室内及室外照片、相关库房照片以及进货发票收据等)。 3.2 业绩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与该项目类似的供应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服务商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承诺书)。 ②服务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③服务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服务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服务商需承诺服务团队的用工组织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服务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⑦供应商承诺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1小时(含1小时)以内送达目的地的。 注:上述信息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谈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2月24日至2024年02月27日23时59分前(北京时间),将公告附件确认通知《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及汇款凭证填写完整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线下发售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按项目采用电汇支付的方式发售:每套200元人民币(报名截止日前以供应商基本账户电汇支付),售后不退。 4.3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在本公告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银行汇款,报名截止日前将电汇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及EXCLE原件(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和(格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应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潜在谈判响应供应商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完成谈判文件购买。
项目单位联系人: 郑工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0222591911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其他:
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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