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5年 采购意向公示(A等病房生活电器采购项目)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5年 采购意向公示(A等病房生活电器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2025年

采购意向公示(A等病房生活电器采购项目)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采购信息,参照《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

1)电视:

屏幕尺寸:42寸-45寸

显示类型:LED

分辨率:高于1080P

接口要求:HDMI、AV

其他要求:开机无广告、可关闭投屏、蓝牙连接(符合信息安全要求)

安装方式:可挂壁、可桌面摆放

2)冰箱:

总容积:40L-55L、冷藏容积不小于45L(可不带冷冻功能)

运行噪音:小于45Db(A)

能效要求:一级能效

其他要求:可放入600mm*600mm*600mm的柜体空间

3)微波炉:

容量:17L-25L

最大功率:小于900W

能效要求:一级能效

其他要求:材质安全阻燃耐高温、内胆易于清洁消毒

2、其他服务需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符合院方提出的品牌、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要求,并满足国家、地方标准。保证提供的产品、配件为原厂生产,若有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责调换或赔偿。

2)供应商需提供2年质保期,并负责质保期内该产品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无法提供维修服务,则需承担院方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供应商需积极配合院方进行该产品的其他故障的维修。

3)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响应时间少于24小时。

4)配送时间小于3个工作日。

5)供应商所报单价应包含制作、配送、税金等全部费用。

二、采购清单

产品名

数量

电视

12台

冰箱

34台

微波炉

16台

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证明。

(3)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近期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各公司有意参选报名请发送邮件至366804812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如:A等病房生活电器采购项目目)+公司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请预留可加微信的电话,后续通知微信告知)】,邮件内容为资格要求内容(须加盖公章)。如需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截止2月28日。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66301186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后勤) 电话:66301071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长中路301号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