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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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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XJJZT2024(GK)-31-1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同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1168号北园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B2#办公楼1单元办公201室 报价:1453241(元) 79.44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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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二次)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二次) 为做好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员工的满意度,现开展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满足采购人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为做好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职工食堂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员工的满意度,现开展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梦娇,岳璇,张琼,赵雅霞,李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8625.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苏州东街675号

联系方式:0991-3810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嘉智通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77号1-1栋1层12

联系方式:132798305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高飞

电 话:13279830502

2025年02月05日 2025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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