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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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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灶2024年后厨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机关灶2024年后厨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ZB-2024-070

项目名称:机关灶2024年后厨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续订条件为服务商满足采购人供餐要求及考核成绩达良好以上(具体要求签订合同时明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灶2024年后厨外包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机关灶2024年后厨外包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开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公司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经查,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9)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10)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至 2025年03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道鸿翔东街

联系方式:18066632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戍(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906室

联系方式:029-861083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话:029-86108315

华戍(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6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