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NZC2025-G3-090004-ZTZX) 质疑答复函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邕宁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NZC2025-G3-090004-ZTZX) 质疑答复函

招标详情

table {border-spacing:0}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4层

邮编:530000

授权委托代理人:梁绍恩 联系电话:18275757224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质疑项目的编号:NNZC2025-G3-090004-ZTZX

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邕宁区教育局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2月17日17时16分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

我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17时16分收到南宁威耀集采集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梁绍恩现场递交的质疑函原件一份,针对质疑人所质疑事项,我公司与采购人复核后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对技术文件评分标准和判定尺度持怀疑态度。

质疑事项1答复:经核查,在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的规定,根据《南宁市邕宁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评审资料复核无误后签署了评审报告。

本项目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方式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七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及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未存在质疑人认为的评分不公、评分标准不一致等情况。因此,该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你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附件信息:


南宁市邕宁区公办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项目质疑答复函.pdf (650.3 KB)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