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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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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2025003
二、合同名称:2025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三、项目编号:[[231019]MDJZC[CS]20230001]
四、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景福街156号

联系方式:0453-6996818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华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城国际23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0453-6435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1(项) ¥660,000.00 ¥660,000.00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2、采购预算:660,0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内资金 4、服务地点:市区及镜泊湖景区 5、合同履约期限:1年(1+1+1),本项目中标方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如甲方对乙方第1年服务满意,按照规定予以续约,续约条件和要求与现需求内容一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1、服务要求 (1)镜管委机关就餐人员伙食标准:机关人员40人,旺季168天伙食标准25元/人; 淡季132天伙食标准15元/人。 (2)湖区食堂为三餐:早餐(奶、鸡蛋、8个凉菜、2个热菜、粥、主食2样)中餐、晚餐(6个热菜(含2个肉菜)、4个凉菜、1个炖菜、主食3样、水果、酸奶);市区食堂为一餐:中餐(4个热菜、2个凉菜、主食3样、粥1样、汤1样、水果、酸奶),菜品要求具备色、香、味、形、养。 (3)镜泊湖管委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中标方必须保证湖区食堂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4)中标方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5)要保证菜品质量、饭菜卫生、安全,留有样品饭菜。 (6)中标方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7)要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着厨服,佩戴隔离口罩;用餐场所要求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做到高温消毒。 2、人员配备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30周岁至60周岁,能够长期在湖区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每天将工作场所清理干净确保无油污、用具干净、全场进行消毒。 3、其他要求: (1)采购项目服务费包括主副食用料、燃气(燃油)费、服务人员费用(工资、保险、体检、服装)、食堂消耗品(餐纸、牙签、洗洁剂)、食堂保洁品、厨房维修改造等费用,中标方必须遵守相关制度,服务人员需按要求培训达到标准后方可上岗。 (2)中标方为用工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保证用工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3)为了保障在工作期间劳务人员人身安全及权利,中标方应为全部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元)。 (4)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负责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 (5)服务项目最低人员要求:食堂管理人员1人,采买1人,厨师2人,改刀2人,面案2人,洗碗工(勤杂)3人。等(内容同上一年度)

合同金额: 6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2月27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