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2025003
二、合同名称:2025年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三、项目编号:[[231019]MDJZC[CS]20230001]
四、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景福街156号
联系方式:0453-6996818
供应商(乙方):牡丹江华隆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城国际23号楼104室
联系方式:0453-6435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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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1(项) | ¥660,000.00 | ¥660,000.00 | 1、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2、采购预算:660,000.00元 3、资金来源:财政内资金 4、服务地点:市区及镜泊湖景区 5、合同履约期限:1年(1+1+1),本项目中标方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如甲方对乙方第1年服务满意,按照规定予以续约,续约条件和要求与现需求内容一致,合同总期限不超过3年。1、服务要求 (1)镜管委机关就餐人员伙食标准:机关人员40人,旺季168天伙食标准25元/人; 淡季132天伙食标准15元/人。 (2)湖区食堂为三餐:早餐(奶、鸡蛋、8个凉菜、2个热菜、粥、主食2样)中餐、晚餐(6个热菜(含2个肉菜)、4个凉菜、1个炖菜、主食3样、水果、酸奶);市区食堂为一餐:中餐(4个热菜、2个凉菜、主食3样、粥1样、汤1样、水果、酸奶),菜品要求具备色、香、味、形、养。 (3)镜泊湖管委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中标方必须保证湖区食堂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4)中标方应采购新鲜卫生、无污染的菜肉米面等食品,不得采购变质、腐败、过期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5)要保证菜品质量、饭菜卫生、安全,留有样品饭菜。 (6)中标方须具有物业管理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 (7)要求从业人员定期体检,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期间着厨服,佩戴隔离口罩;用餐场所要求干净、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餐具做到高温消毒。 2、人员配备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年龄在30周岁至60周岁,能够长期在湖区工作,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每天将工作场所清理干净确保无油污、用具干净、全场进行消毒。 3、其他要求: (1)采购项目服务费包括主副食用料、燃气(燃油)费、服务人员费用(工资、保险、体检、服装)、食堂消耗品(餐纸、牙签、洗洁剂)、食堂保洁品、厨房维修改造等费用,中标方必须遵守相关制度,服务人员需按要求培训达到标准后方可上岗。 (2)中标方为用工人员提供上岗前体检,保证用工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3)为了保障在工作期间劳务人员人身安全及权利,中标方应为全部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保险(个人人身意外保险保额不低于50万元,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元)。 (4)就餐场所、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中标方负责设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日常保养及维修维护。 (5)服务项目最低人员要求:食堂管理人员1人,采买1人,厨师2人,改刀2人,面案2人,洗碗工(勤杂)3人。等(内容同上一年度) |
合同金额: 6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牡丹江市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1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黑龙江省镜泊湖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