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有关规定,现拟通过比选方式进行公开询价,谨邀相关单位积极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一)提供桥中街道职工饭堂工作日饭餐(早餐和午餐)。
(二)按照每人每天两餐标准不超过25元,总价不超68万,平均用餐人数约110人。
(三)具体承担内容为:提供食材、调味品以及用餐工具,安排不少于3名工作人员负责备菜、烹饪、分发饭菜以及清理饭堂卫生等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保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提供经营和管理的服务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证我街职工饭堂提供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标准,保障饭堂食品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有相关政府单位管理经验;
(三)报价人具有相关食品供应商资质,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报价人提供参与过政府职能单位、相关街道的采购合同或相关供货材料单、票据,不少于三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实施时间
具体实施期限以双方另行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报价资料: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8日开始至2025年3月4日截止。(正常工作日时间收件)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三)投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附件提供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报价(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供货时限、产品质量保障措施、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售后服务、近三年公司征信记录等内容;
(3)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4)以上资料应装在一个文件袋,封口处必须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五、确定中标原则
(一)街道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材料质量、报价、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质量来综合衡量评价;
(二)经街道组织综合评分后再确定中标单位。
(三)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将另行签订服务合同。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三楼(荔湾区桥中南红楼路38号)。
2.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20-8176454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特此公告。
附件:1.
2.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