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2025年4月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一、为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约245人提供食堂食材采购服务:米、面、油、蛋、奶、杂粮、生禽、水果、干货、调料、水产品、海产品等各种蔬菜及各种肉类。 二、配送流程:每天下午由税务局工作人员提交第二天所需采购物品数量,配送公司接到商品订单后,给采购员下达采购量及标准。配送员第二天5点50分按时抵达各配送地点,前后最多可浮动10分钟。食堂管理人员及厨师长严格按时、按质、按量验货。验货不合格,及时召回调换,不能影响当天使用。 三、配送地点:1.机关(奎园办公区全年伙食约73万);2.一分局(龙山路4号全年伙食约44万);3. 二分局(龙山路4号全年伙食约40万);汉王分局(汉王镇全年伙食约21万);4.郑集分局(郑集镇全年伙食约12万);5刘集分局(刘集镇和黄集镇全年伙食约17万)6.茅村分局(茅村镇和利国镇全年伙食约21万)7.张集分局(张集镇全年伙食约14万)8.伊庄分局(伊庄镇全年伙食约12万) 四、售后服务:1.配送公司竞标成功后要交保证金;2.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需要提供江苏省增值税普通发票。3. 我局及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有权抽查和检查。如出现因食品质量低劣及卫生不符合标准引起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送公司应负起法律责任,我局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 254万 | 2025年4月-12月 |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
2025年 2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