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采购单位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17: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预算金额 ¥81.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9-22019033
采购单位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五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杜老师,13560808360
代理机构名称 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先生,0769-22019033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doc

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GD2025031

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限

项目地点

1

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五路2号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须是行业类别为“批发业”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8日 至 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获取,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采购代理机构网http://www.hscgfw.com/)。其他事宜:为了便于统计建议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 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7)。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7)。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7)。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7)。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南城阳光第九小学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五路2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13560808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盛咨询(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元美东路6号30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0769-22019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69-22019033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