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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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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机关食堂服务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WHZB-ST-2025009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机关食堂服务承包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硕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中山南路189号金鹰世界中心写字楼负二层西面

四、评审专家

杨翠莲、陈克剑、康有志、张正园、朱国春、靳先年、王永江

五、代理费金额:

收费金额:5000元(不含评审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芜湖卫青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2. 安徽行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3. 湾沚区羿露帆餐饮店,投标文件中未提供项目经理中级(四级)或以上厨师证,其他实质性响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①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承包合同;②芜湖卷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员工餐厅承包项目合同。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03幢220室,联系电话:1825533010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湾沚分局

地址: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交汇处1号

联系方式:0553-8913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03幢220室

联系方式:1825533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82553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