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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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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贝子府镇敬老院出租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交易公告】贝子府镇敬老院出租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5/3/4

敖汉旗贝子府镇敬老院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5AHCQ01

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该单位敬老院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50430011588727N

法定代表人:杨凤广

机构性质:机关

标的编号

出租标的名称

标的情况

租期(年)

竞租底价(元/年)

竞租保证金(元)

履约保证金(元)

竞价步长值(元)

1

贝子府敬老院出租

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其中活动室60平方米,厨房55平方米,东西库房210平方米,深水井2眼,平房15间,床位总数40。

家居用品若干

家电用品若干

办公用品若干

健身器材若干

厨房用具若干

10

49500

50000

1000

特别说明:上述转让标的与实际有差异的,具体情况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如意向受让方所需详细信息,需向转让方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联系现场踏勘自行了解。

1、标的内容:贝子府镇敬老院建于1983年,坐落于贝子府镇驿马吐村,占地面积2200㎡,总建筑面积1200㎡,其中2022年新建多功能活动室60㎡,设备齐全;2022年新建厨房55㎡,设备齐全;平房15间;东西库房210㎡;深水井2眼,耕地17亩。现在院内入住的是辖区内五保集中供养对象,床位总数是40,入住五保老人25人,经费来源主要是旗财政拨款。

2、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

3、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格按照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期为10年,自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上交租,租金为最终成交价/年,租金一年一缴。

2、承租人还需向贝子府镇人民政府缴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租期,用于约束承租方改变用途、设施设备异常损坏的赔偿、承租方异常退出的风险化解等。承租期限内,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未能充分为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医疗、养老服务等情形,贝子府镇人民政府履行相应财务手续后,有权从风险抵押金中扣除相应数额。

3、敬老院需按行业要求进行消防备案,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期内,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费、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

5、承租人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执照或者社会组织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的经营范围具有养老服务资质,具有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和比较丰富的养老服务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承担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6、承租人竞得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代管经营。

7、承租期内,养老服务中心和敬老院挂牌不摘。

8、敬老院按照相关要求,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正常运转、安全运营。

9、承租期满后,由承租人投资改造的项目应保持现状完整无条件的无偿移交给出租人所有。同时,将所承租的标的在10日内交还给出租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改造项目均归出租人所有和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0、承租期内,除落实政策性文件外,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赁费。因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解除合同的,按承租人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出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内的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之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标的,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及标的详细情况,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质疑应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日之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标的范围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租赁要求。

12、承租人应承诺完全接受标的出租公告全部条款,承租人确定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3、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投资的物品可自行处理。如:承租人运营时购买的电视、冰柜等物品。

14、承租人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15、未尽事宜见本项目《租赁合同》。

三、运营管理要求

1、承租人承租后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运营。

2、承租方要在签订合同时,将运营方案和相关资质等材料一同上交。

3、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意见》(内政办【2017】127号)的规定按照分类收费原则,接收特困供养对象,按照政府基本供养标准收费;接收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及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其床位费、护理费试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伙食费等收费服务项目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其他社会老人均实行市场定价,具体价格承租方依据合同合理确定,但不得明显低于民建民营的同等级养老机构价格,避免出现恶性竞争、扰乱市场行为。

4、承租人事前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争端解决方式等条款,确保老年人的知情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其未满合同期的相关费用应如数退还老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人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5、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违规收取费用,禁止使用人利用保证金从事任何风险投资。

6、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早餐至少一个鸡蛋,午餐至少两个热菜(一荤一素),晚餐至少一个热菜,每顿有汤,经常有牛奶,三餐搭配合理,菜样一周内不重复。

7、住宿方面在原有的基础上,要配有护理区和自理区,护理区配有智能马桶、智能卫浴、空调、地暖、电视、衣柜、呼叫器;自理区要有电视、床头呼叫器、老人衣柜等。确保老人在一个舒适、干净、整洁的环境下生活。

四、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5年03月04日8:30起至2025年03月17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5年03月04日8:30起至2025年03月17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17:30止(银行到帐为准)。

六、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5年03月04日8:30起至2025年03月17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 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剑源

电 话:18647688050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公开招租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03月18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60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租人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八、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租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点: 敖汉旗贝子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孙剑源

电 话:18647688050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保证金原路返还。

十、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一、资格确认、合同签订

(一)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到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敖汉旗新惠镇新洲街59号二楼209)进行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联系人:窦玉红

电 话:0476-4323650

发布单位:敖汉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0512-58188511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2自然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4房屋租赁合同样本.docx
附件5竞买人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