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吴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05日 09: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3月26日 13:30 | ||
开标地点 | 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39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69165615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体育路5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磊、王金明 0512-63103901、0512-63101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0512-691656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 ||
附件1 | JS2025-DLGK-C0037-B00招标公告.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5-DLGK-C0037-B0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预算金额:3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类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
(2)配送服务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区局大楼食堂:松陵镇体育路579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世纪大厦食堂: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震泽分局食堂:震泽镇震新南路966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分局食堂:七都镇七都大道1588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桃源所食堂:桃源镇东方大道580号。
(3)定价方式: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szfgw/shxf/shxf_jgzx.shtml)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公布表--主副食品(农贸市场))一周一期(取各农贸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
(4)投标人以基准价的浮动率进行报价。实际供货执行价=基准价×(1+投标浮动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餐饮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2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材料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体育路579号
联系方式:孙磊、王金明 0512-63103901、0512-63101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0512-69165615
联系方式: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电 话: 0512-6916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