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长兴县]2025年学校食堂食用米统一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025年学校食堂食用米统一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2025年学校食堂食用米统一配送及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项目编号:hzgq202502060-1
四.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03月13日09:00
五.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7日 09:00:00
六.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首次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02-12
九.更正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更正为2025年3月13日 9 时00 分。
2、供应商资格要求(响应文件格式 4.资格证明材料,下同):
序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1)拟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厂方资质要求: ①要求必须为生产厂家,即须具有生产加工大米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加工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类生产加工,非分装)。 ③供货的产品包装必须有“学校专用”等字样或具备明显区别于市场正常流通产品的独特标识,且该项目供货包装产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4)经销商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公司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具备厂方授权书或代理资质,具备专业仓储设施及运输车辆等; (5)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上述(3)和(4)要求,或者具有厂方资质要求和经销商要求的联合体。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经销商,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并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拟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厂方资质要求: ①要求必须为生产厂家,即须具有生产加工大米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加工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厂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类生产加工,非分装)。 ③供货的产品包装必须有“学校专用”等字样或具备明显区别于市场正常流通产品的独特标识,且该项目供货包装产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4)经销商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公司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具备厂方授权书或代理资质,具备专业仓储设施及运输车辆等;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经销商,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并出具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供应商若为厂方,仅需提供(1)(2)(3)(6)项要求;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1)(2)(3)(4)(5)(6)项要求。 |
3、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序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 |
4、供应商提疑的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3月7日9:00时。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西路农批市场二期C1幢三层1-1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6299965
2、代理公司名称: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金荣大厦2005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72-6789990
3、监督小组:长兴交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 2598号(交通投资综合大楼A座)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2-6298120
4、采购平台: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长兴分中心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72-629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