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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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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30001]MDJZC[CS]20250007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牡丹江万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乌苏里路国际花都小区16号楼1301房 69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牡丹江万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1.物业服务工作按时完成率达100%。2.楼内及楼外门前台阶保洁达标率≧95%。3.基础设施完好率≧95%。4.设施、设备零修、抢修、检修工作及时率达100%。5.物业相关档案资料完好率100%。6.夜间巡查服务合格率达到100%。7.各业务部门对物业服务满意度达到90%。8.食堂餐饮服务干警满意度达到90%。 一年 1期:一季度服务满足服务条款需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2期:二季度服务满足服务条款需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3期:三季度服务满足服务条款需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4期:四季度服务满足服务条款需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准,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697,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楠、刘民、庞博元(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物业管理服务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牡丹江万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 78.33 9.95 98.28 557,600.00 697,000.00 1 1
牡丹江鸿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 76.50 10.00 96.50 555,040.00 693,800.00 2 2
黑龙江晟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 74.00 9.97 93.97 556,841.60 696,052.00 3 3
哈尔滨国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 70.33 7.92 88.25 701,000.00 701,000.00 4
绥芬河市恒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10.00 66.17 7.94 84.11 699,000.00 699,000.00 5
黑龙江省龙驰贸易有限公司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评审不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芬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沿河街22号中门

联系方式:159463211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本级东长安街70号

联系方式:0453-6268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453-6268068

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物业管理服务报价明细附件.pdf
物业管理服务磋商文件(2025021802).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牡丹江万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