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006
二、项目名称:食堂原辅材料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价格 |
---|---|---|---|---|
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安阜街道酒圣路社区柏树林村民小组 | 1,089,000.00元 | 食堂原辅材料(百分比):80% | 食堂原辅材料(百分比):7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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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69900 | 其他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 | 食堂原辅材料 | 朝天门 | 5L/桶 | 1(包) | 1,089,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素英、雷贤富、李坤 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四、主要标的信息”其中合同包一“单价”处填写为该项目采购预算价,因该项目要求供应商按百分比报价,故实际单价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
2.采购结果公告后,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鱼井街1号
联系方式:18783133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金沙江大道市民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831-80888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凤英
电话:0831-8088817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2月12日
相关附件:
食堂原辅材料采购(N511501202500000620250116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四川旭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一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