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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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许昌监狱配餐中心2025年度生鲜肉采购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35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配餐中心2025年度生鲜肉采购招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198,400.00元 | ||||||||||||||||
最高限价:31984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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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其中包一带皮白条猪肉(不含各类骨头)的采购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及其他伴随服务(如去骨、分割、切块等)等;包二鸡大胸、三黄鸡、白条鸭、生鲜牛肉、生鲜羊肉、花鲢(鱼块)的采购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及其他伴随服务(如去骨、分割、切块等)等。 5.2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5.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供货周期结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2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参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7 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等有效的食品类许可证件,并且需提供所投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年检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8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9 投标人应保证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投诉等安全事故发生(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10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http://hnsggzyjy.henan.gov.cn/) | ||||||||||||||||
3.方式:凭CA密钥市场主体登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投标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3(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及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照所中标包一年预算金额为取费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许昌监狱 | ||||||||||||||||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中原路与东鹏街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 ||||||||||||||||
联系人:杨老师 | ||||||||||||||||
联系方式:0374-606918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 ||||||||||||||||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404室 | ||||||||||||||||
联系人:谢女士 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661104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371-66611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