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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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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003-2 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礼品采购及广宣物料定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采购)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5)4003-2 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礼品采购及广宣物料定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采购)采购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组织方”)受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礼品采购及广宣物料定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采购)(采购编号:(2025)4003-2)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并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零售客户礼品采购及广宣物料定制服务项目(第二次重新采购)

2.采购编号:(2025)4003-2

3.标段(标包)划分:

标包一:宣传物料类采购

至少选定2家供应商,最多选定3家供应商,且报名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当不少于4家。

4.服务范围:沈阳分行及下辖14家支行。

5.采购内容:广宣物料定制服务。

(1)标包一(宣传物料类):展架海报、道旗、宣传单、KT板、购物袋、背景板,台历、春联等;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设置费率报价上限,供应商依据采购清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附件1)进行费率报价,最高报价费率上限为:100%,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标包一(宣传物料类)结算单价=采购清单单价*每标包最终结算费率。

说明:每标包最终结算费率以标包内成交人最低报价费率为准进行结算,供应商需承诺满足此项要求。

7.服务周期:1年,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自动延期1年,最长不超过3年。

8.服务地点:将货物配送至哈尔滨银行沈阳分行指定地点。

9.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时间送达且采购人验收合格、供应商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可提供证明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可提供证明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证明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可提供证明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可提供证明或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专用条款:

1.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至少承接过3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布日期为准。

2.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方式:邮件获取,邮件主题:“(2025)4003-2+标包1+供应商名称+报名材料+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lzh@sprtc.com;

3.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采购文件汇款凭证;

(3)按本采购公告“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须公对公汇款,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990200181117998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支付备注:(2025)4003-2+标包1+供应商简称+标书费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 09:00:00。

供应商应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纸质文件1正2副+电子文件(U盘)1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09:00:00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 产权大厦4楼2号开标室(409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nygcg.com)、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www.sprtc.com)、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六、磋商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时间和要求

1.保证金金额:3000元整。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3月17日09:00:00,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

3.保证金交纳方式:须公对公支付。

收款账户信息:

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9902001811179983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沈阳分行

支付备注:(2025)4003-2+标包1+供应商简称+磋商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方: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4-81663027

电子邮件:lzh@sprtc.com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招标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联系人:官女士

电话:024-31077238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200甲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