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8年度管辖分、支行食材及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724-2520SZ021018(BOC-00033-20250018))公开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8年度管辖分、支行食材及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2025-2028年度管辖分、支行食材及餐饮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0724-2520SZ021018(BOC-00033-20250018)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1、项目标的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备选供应商数量 |
1 | 食材供应(含配送) | 1项 | 7家 | 无 |
2 | 餐饮服务(含食堂日常运营、辖属网点餐饮配送) | 1项 | 3家 | 无 |
备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下不同采购包的采购活动,但不能同时作为两个采购包的中标人)。评标顺序为包1、包2,在包1中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不得成为包2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2、标包划分:共分为2个标包。
3、中标人数量:
包1:准入供应商数量:7家;
包2:准入供应商数量:3家。
4、项目有效期:
包1: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招标人不承诺项目有效期内的业务量。
包2: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招标人不承诺项目有效期内的业务量。
5、续签管理:
R招标人可按中标人《续签承诺》中承诺的服务价格签署后3年的采购合同,但此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6、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提疑及答疑(如有)-开标-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发布。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包1:食材供应(含配送)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食材供应)的服务经验,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以及业绩案例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4.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三)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以扫描查询)。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若投标文件中有签字之处不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还须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若上年度报告未出具,可提供上上年度报告)。
(2)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3)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函、投标声明、资格声明、控股及关联关系情况表、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合规承诺函、廉洁自律从业告知函回执(原件,格式见附件)。
5.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需在表中注明)。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食材供应)的服务经验,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以及业绩案例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包2:餐饮服务(含食堂日常运营、辖属网点餐饮配送)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5.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具有为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同类餐饮服务的经营经验,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以及业绩案例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4.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5.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6.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三)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须提供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以扫描查询)。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若投标文件中有签字之处不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还须提供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在应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若上年度报告未出具,可提供上上年度报告)。
(2)如果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报告须具有出具单位公章。
(3)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新企业验资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谈判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4)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函、投标声明、资格声明、控股及关联关系情况表、保密承诺书、采购信息公开渠道社会披露承诺书、合规承诺函、廉洁自律从业告知函回执(原件,格式见附件)。
5.截标前的“信用中国”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须能证明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服务需求偏离表(原件,格式见附件)(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服务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需在表中注明)。
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具有同类餐饮服务的经营经验,提供1个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以及业绩案例合同项下相应的付款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提供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供应商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日前1工作日内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在“中银智采”系统中提交材料不能代表注册成功,中国银行将对供应商提交材料进行注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才注册成功。请供应商于提交材料当日晚些时间或第二日进行注册审核情况查询,实时关注注册审核结果,以免影响使用。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法参与中国银行采购项目。
3)如供应商在领取招标/邀请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或技术支持人员,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因供应商提交材料质量等原因,无法保证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所造成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或下载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中的附件。
2、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售,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20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流程如下。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流程
(一)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http://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
(二)首次在国e平台上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在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三)国e平台线上购买:
1.首先在国e平台完成注册以及投标人自荐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选择“递交资料管理”-“申请资料递交”,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申请,待确认审核通过后,按照第3点所述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录系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上传以下附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银智采平台注册成功截屏
④详见投标人资格。
(2)登录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立即购买”生成订单;
(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网银支付、微信支付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常用文件中《线下开评标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操作手册》),请投标人付款前确认所下单的项目编号是否正确,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4)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国e平台,在“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格式为不可修改的PDF文件。
(四)国e平台操作咨询联系人:叶小姐020-37860671/37860669,李先生020-37860665。
3、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国e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人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30,其他时间及法定节假日不提供技术支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https://www.gmgitc.com)、国e平台(http://www.ebidding.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本项目举行说明会。
说明会时间:2025年3月21日上午9:30。
说明会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5
招标人联系人:罗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0755-2233351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俊楠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5-82331326
注:项目说明会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前往参加。如需参加说明会,请按以上时间及地点准时到场。请参加说明会的投标人提前列明需解答的问题,项目说明会现场按签到顺序依次提问。每家投标单位参加说明会的人数为1人。
八、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九、开标及投标: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评)标室5(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11楼)。
4.转线下开标、评标的规则: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开标、评标: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大于15家。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755-22331995
举报邮箱:jwajjdglysltd_sz@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纪委办公室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招标人联系人:罗经理、刘经理
电话:0755-22333512、0755-22332760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2022号国际金融大厦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俊楠、谢宁多、黄颖、张琪琪、高云锋
电话:0755-82331326
传真:0755-8233141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1号银盛大厦807
邮编:518028
邮箱:zhoujunnan@ebidding.com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