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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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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
行政区域 鸡西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09:5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67-2877508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
采购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女士0467-2877508
代理机构名称 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女士13614684488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P[2025]-CS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至 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方式: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明材料现场获取,上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项目编号: XP[2025]-CS004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招标需求: 蔬菜、水果、米面油干调、肉蛋水产等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食材卫生标准》、《食材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及采购人验收要求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不划分包段

预算金额: 900,000.00元

最高限价: 9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个月

联 合 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供应商属于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的,须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详细政策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

(2)供应商应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营业范围,具备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环节并被最终授予合同;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行为、行贿犯罪行为、异常经营情况、限制从业情况、税收违法立案情况等查询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03月 07 日至2025年 03 月 13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3、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身份证明材料现场获取,上述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项目仅接受以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5年 03 月 17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五、开 启

1、时间:2025年 03 月 17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7号

联系方式: 0467-2877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联系方式: 1361468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电 话: 0467-28775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稽查局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7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0467-2877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翔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森林名苑A区3号楼7号门市

联系方式:张女士136146844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467-2877508